2021年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以及《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编制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金华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。本报告的统计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基本情况概述
市供销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组织保障有力,工作措施到位,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,积极、有序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。截至2021年底,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“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”门户网站(http://jhsgxs.jinhua.gov.cn/)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办公室联系(地址:丰亭东路1268号,邮编:321022,电话:0579-82337629,传真:82310152)。
(一)主动公开情况。2021年,“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”官网发布信息522条。其中“金华市供销合作社”微信公众号,推送图文消息共412条。
(二)依申请公开情况。2021年市供销社未收到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。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,及时更新单位网站的有关栏目。
(四)平台建设情况。加强“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”官网建设,打造门户网站移动应用端;在“金华市供销社”微信公众号打通官网链接;第一时间发布涉及为农服务相关工作的信息。
(五)监督保障情况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相关文件的精神,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,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1年,市供销社紧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是在政府 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、工作制度、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。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;二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;三是部分处室、社属单位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,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。2022年,我社将紧紧围绕省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,并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,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、公开能力。加强对公开主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督促指导,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,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;二是保证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,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,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,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;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与各处室、社属各企业的沟通,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、准确、全面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本年度市供销社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,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。
2021年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
http://jhsgxs.jinhua.gov.cn/art/2022/1/17/art_1229319797_3948714.html